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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学校本科生教学管理、教学服务、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职能部门。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通信地址、电话、邮编、职责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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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
邮编:730070
邮箱:jwc@gsli.edu.cn
教务处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一览表
职务/科室 | 联系电话 |
处 长 | 7603223 |
副处长 | 7601420 |
教学管理科 | 7601420 |
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 7601530 |
学籍档案管理科 | 7647462 |
教学建设与研究科 | 7603315 |
实践教学管理科 | 7675530 |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 7675530 |
招生办公室 | 7601433 |
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定位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负责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基本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本科学生招生工作。
教务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本科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建立教学管理制度体系,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2.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指导制定和审核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统筹推进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
3.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负责各类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推进教研成果向教学成果的转化。
4.负责本科教学的总体运行工作,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科学规范组织教学,监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规范日常及社会类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普通本科生和专升本的招生、电子注册和学籍管理,以及毕业生学分、毕业资格审查等项工作。
6.负责本科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与实施本科实践教学计划,开展本科实验、实习教学条件建设。
7.编制全校教学任务书、课程表、考试安排表,负责教室的调度及其他有关教学行政方面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及时编制有关教学方面的统计报表。组织国家大型考试及大学生科技竞赛工作。
8.负责教材建设,组织教材的编写、审查、交流工作,组织各学院(部)进行本科教材计划制定与预订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组织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工作,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指导服务。
10.负责本科教学经费的总预算和分配方案,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核定工作。
11.开展本科教学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
12.组织开展本科生的校际交流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管理科职责
1.负责完成学校教务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2.依据培养方案,组织学院共同完成全校教学任务书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编制校历、制定课程表、负责教室的调度等工作;
3.负责选课组织与管理工作;
4.负责教学运行基本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更新与维护工作;
6.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7.负责教室日常使用的协调工作,参与全校教室内固定资产的配备等工作;
8.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
9.负责信息化与数字化教学平台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辅修专业教育管理;
11.预科生的教学管理。
学籍档案管理科职责
1.负责制定或修订学校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学籍档案管理流程;
2.负责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包括每年新生学籍注册、在校学生学年注册及毕业生学历注册;
3.负责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包括退学、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变更学籍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学籍异动的审核与实施,组织学业预警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4.负责学生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转递等工作;
5.负责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资格的审核,以及学业预警、毕业生信息校对、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6.负责办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历证明,以及出具在校生学籍证明、毕业生毕业证明等相应的证明书;
7.负责学信网、教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的日常维护、统计和上报,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8.负责每学年学生人数统计和数据维护、学籍报表的填报;
9.负责“合作办学”“协同育人”工作,组织开展学生校际交流学习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建设与研究科职责
1.负责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的规划、安排及建设工作;制订指导性教学研究立项指南,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等工作;
2.组织与督促全校各学院(部)编制、修改本科生教学培养方案、课程大纲;
3.组织参加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定的申报、评审等工作;
4.负责专业的规划、结构调整及专业建设工作。负责新专业的申报、评审和认证(评估)专业的遴选、申请及实施等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评选和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6.负责各类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遴选、建设及监控等工作;
7.负责“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有关工作;
8.负责校级、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及管理工作。
招生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并报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
2.负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的数据维护与管理工作;
3.负责《甘肃政法大学招生简章》的修订、编印工作及招生宣传工作;
4.负责对等培养招生计划协议的签定工作;
5.负责远程网上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其它招生改革组织工作;
6.负责招生录取工作中各种材料的修订、编印工作;
7.完成招生遗留问题的处理和招生总结工作;
8.完善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9.负责面向全国的招生宣传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预科生的专业分配工作。
教材建设与管理科职责
1.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工作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召开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重大教材工作事项及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各项决议具体落实;
3.负责学生教材及教师用书的选用、征订、发放工作,组织审定教师讲义、教辅材料,检查教材使用情况,确保优秀教材进入课堂;
4.负责自编教材的申报、审查、论证、立项、推荐出版,以及优秀教材的申报和评选工作;
5.负责教材的招标采购工作,确保教材的征订和供应;
6.负责对学校选用教材的排查与追踪评价工作,保证教材及教辅的政治正确性、使用规范性、内容科学性;
7.开展教材研究,负责对教材研究课题的立项与审批;组织好全校教材工作的经验交流;负责总结全校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8.建立教材选用库及选用教材库;
9.负责教材实体库和电子库的建设、补充、更新、维护管理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科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实践教学的相关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习、劳动教育实践、学年论文等实践教学各环节计划的落实与检查;
3.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校级抽检工作,并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完成全国及全省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4.协助学院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做好劳动教育的统筹组织,具体落实《劳动教育》课程实践环节,完成《劳动教育》课程的成绩录入管理工作;
6.做好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其成绩录入管理工作;
7.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协助评估工作,省级学科竞赛的申报、管理工作,学科竞赛的奖励认定工作;
8.组织做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申报、检查与结项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实验室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实验室的考核、评估和奖惩;
3.组织对实验室建设的论证、调整、撤销和上报审批和考核工作,组织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及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评估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监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组织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负责化学品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检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培训、考核,组织实验室三废的回收及处理等工作;
5.负责做好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实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并修订实验人员考核指标,参与实验人员考核工作和职称评定工作;
6.负责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实验教学的安排、检查,以及与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研究工作;
7.负责教育部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8.做好实验教学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9.督促学校各类实验室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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