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电话)

院校 / 院校地址 2023-10-26 16:20:32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www.tccu.edu.cn/jwc/,联系电话:0431-89811199、89811200,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幸福村委会长清公路15公里处 行政楼二楼206B,邮编:130607。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学籍、考试、评奖、学位授予等教学事务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和枢纽。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以及职责等相关信息。

一、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www.tccu.edu.cn/jwc/(教务处网站),可以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快速访问。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入口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选课、查成绩、查询课表、申请毕业等操作。

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幸福村委会长清公路15公里处 行政楼二楼206B

邮编:130607

办公时间:8:10——16:10

三、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

学生、教师和家长需要咨询教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与教务处取得联系:

管理科:0431-89811199

教研科:0431-89811199

教务科:0431-89811200

通过电话咨询可以更加方便和快捷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是学校与师生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

四、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主管校长指导下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实施规划,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并不断完善全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做好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和推荐工作。组织新增专业申报、审核、论证和推荐上报工作。

4.负责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原则及规范。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全校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校级优质课程的立项、建设和验收工作,以及省级优质课程的推荐工作。

     6. 组织教学单位制定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做好教材选定以及教材(含教辅资料)的订购、发放、费用结算等工作。

    7. 负责制定全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负责校内外实验、实习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及规范,负责对实践教学过程的检查及教学效果的质量分析工作。

    8. 负责全校教学过程管理。编制全校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班级课程表、考试日常表等教学运行材料并组织实施。

    9. 负责全校教室(实验室)的使用调配与监管。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使用调配与监管。

    10. 负责全校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和教学活动监督管理,特别是上课异动(缺课、调课、串课、停课、补课)备案,以及课时酬金审核发放工作。

    11. 负责全校考务管理工作。组织学生课程期末考试(含补考)、成绩管理、考务费用计发及相关工作。负责对违纪及作弊提出处理意见。

    12. 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公共外语、专业外语、计算机和普通话等级考试并做好相关工作。

    13. 负责学生素质教育、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做好赛程跟踪等相关工作。

    14.负责新生和在校生学籍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入学分班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转专业报名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办理各类学籍异动手续(含休学、复学、转学、退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等)、在校生身份信息变更、在校生人数统计和学生证办理等工作。

15.负责毕业生学历学位管理工作。包括毕业生图像采集及学历信息校对工作;毕业数据预审、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历电子注册和学位电子注册工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打印、发放和管理工作;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等工作;预计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身份核查工作;学历和学位数据网上查询工作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解答和处理工作。

16.负责辅修相关工作。包括招生宣传、报名管理、辅修学费催缴及退学退费、辅修学位授予和学籍备案等工作。

17. 负责全校师资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进行有关新教师试讲、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业绩考核等活动,负责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管理工作。

18. 负责检查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维护、整顿教学秩序。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课堂教学和专项实践教学的检查监控及相关工作。

19. 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教学检查,进行教学质量的动态控制与管理。做好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工作,教学事故等级认定以及处理意见的工作。

20. 负责部署、协调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开展全校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全院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

21. 按照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开展校内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建设和评估等工作。

22. 负责各类教学数据的填报工作。

23. 负责教务处教学文件和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教务处档案室管理工作。

24.负责教务处会务管理和会议记录整理工作。

25. 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申购、清查、管理工作。

26. 负责教务处公章的校内外使用管理工作。

27. 负责教务处网站的对外宣传工作。

28. 负责作好教务处内部人员自身建设、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

29.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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