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教务处官方网站登录入口为:https://jwc.cmc.edu.cn/,联系电话:028-62739109,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行政楼二楼,邮编:610500。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综合工作的职能部门。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成都医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以及职责等相关信息。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cmc.edu.cn/,该网站是学校教务管理的主要平台之一。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网站了解学校的教务管理政策和规定,进行选课、排课、考试等相关操作,查询成绩和学籍信息等。同时,该网站还提供教务处的联系方式,方便师生及时咨询教务处的工作人员。
学生、教师和家长需要咨询教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与教务处取得联系:
单位 | 职务 | 姓名 | 办公室电话 | 办公室 |
教务处 | 处 长 | 杨 平 | 028-62739108 | 行政楼二楼223 |
副处长 | 黄 坪 | 028-62739112 | 行政楼二楼227 | |
副处长 | 张薇薇 | 028-62739123 | 行政楼二楼226 | |
综合科 | 科 长 | 杨 曦 | 028-62739109 | 行政楼二楼225 |
工作人员 | 蒋琳瑶 | 028-62739109 | 行政楼二楼225 | |
教务科 | 科 长 | 黄 琼 | 028-62739115 | 行政楼二楼219 |
工作人员 | 肖 俊 | 028-62739115 | 行政楼二楼219 | |
考务中心 | 主 任 | 叶顺军 | 028-62739121 | 行政楼一楼122 |
工作人员 | 罗 绪 | 028-62739126 | 行政楼一楼124 | |
工作人员 | 唐小清 | 028-62739113 | 行政楼一楼124 | |
教学质量 评估中心 | 主 任 | 王春燕 | 028-62739117 | 行政楼二楼229 |
工作人员 | 杨 琴 | 028-62739117 | 行政楼二楼229 | |
高等教育 研究室 | 主 任 | 冷言冰 | 028-62739117 | 行政楼二楼229 |
工作人员 | 熊忠东 | 028-62739118 | 行政楼二楼221 | |
教师教学 发展中心 | 主 任 | 杨 曦 | 028-62739125 | 行政楼二楼221 |
创新创业 教育中心 | 主 任 | 曹丽萍 | 028-62739187 | 行政楼二楼215 |
基地教学 管理科 | 科 长 | 曹丽萍 | 028-62739187 | 行政楼二楼215 |
工作人员 | 于 思 | 028-62739187 | 行政楼二楼215 | |
工作人员 | 李凌锐 | 028-62739186 | 行政楼二楼228 | |
工作人员 | 杨 蕾 | 028-62739186 | 行政楼二楼228 |
通过电话咨询可以更加方便和快捷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是学校与师生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行政楼二楼,邮编:610500
该地址位于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内,是学校教务管理的重要场所之一。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前往教务处办公室进行咨询和服务。同时,学校还提供校园地图,方便师生找到教务处的具体位置。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参谋和咨询机构,秉承“教学精微,务实甚追”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本、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师生,主要负责全校教学计划、任务的制订和管理;教学运行和管理;高等教育研究、教学改革与实践;专业及课程规划、设置、建设、评估与管理;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学籍及学历学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考试及考务工作;实践教学规划建设和管理,教材计划、发行、建设与管理;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规划、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规划及建设等工作。
教务处职责范围是:
1、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
2、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参谋、咨询工作。
3、负责专业、课程规划与建设。
4、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教学检查、评价等工作。
5、负责考务管理(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6、教材计划、发行、建设与管理。
7、负责学位申请、推荐、审核、上报工作。
8、负责实验教学、课程设置、安排检查和评估工作。
9、负责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管理工作。。
10、协助人事处核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教学业务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师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在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科研中取得突出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的评比与奖励。
10、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11、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2、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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