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jwc.sjzgsxy.com/,联系电话:0311-83805504,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3号,邮政编码:050091。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官网是学生、教师和家长了解学校教务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渠道之一。作为学校教务管理的主要部门之一,教务处的工作涉及到学校的招生、选课、排课、考试、学籍管理等多个方面。在教务处官网上,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查阅相关信息和咨询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学校的教务管理政策和规定,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下面是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的官网入口和联系电话,并简单介绍教务处的职能和作用。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jwc.sjzgsxy.com/(教务处网站),可以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快速访问。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入口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选课、查成绩、查询课表、申请毕业等操作。
学生、教师和家长需要咨询教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与教务处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311-83805504
招生咨询电话:0311-83858084、0311-83858094、0311-83816545
院办电话:(0311)83833648
师德监督信箱:sjzgszyxydw@163.com
通过电话咨询可以更加方便和快捷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是学校与师生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
教务处职责
1. 制定本部门工作的规章制度。
2.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定、修订、完善学校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各类教学文件。
3. 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4. 负责制定学校各专业的发展规划及统筹建设。
5. 负责全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6.负责全校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比。
7.负责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制定与修订。
8.负责全校学生实践教学指导、管理及职业资格证的报考工作。
9.负责管理学生的各项考核、考试及成绩档案工作。
10.负责全校教学设备的管理、维修、建设工作。
11.负责全校教材的选购及教材、参考书、讲义等的建设和研究工作。
12.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及成果评奖工作。
14.会同人事处审定教师上岗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学业务交流。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科职责
1.协同院系部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协同院系部组织编写课程标准。
3.开展教学研究,组织研讨活动,拟制教学改革方案,管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拟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5.拟制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规划,宏观管理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6.进行常规性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价。
7.审议、推荐教学成果。
8.通报教学信息,编制《教学信息简报》。
9.负责教学管理文件归档。
10.建立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组织全院范围的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
11.组织学生评教活动(网上评教、问卷调查、学生座谈)。
12.负责对教学督导组的日常管理;及时反馈教学督导信息,期末做出教学督导工作报告。
13.负责对学期教师任课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工作量、师资结构);负责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负责建立教师档案;组织教学单项奖评比及教学名师评比等工作。
14.负责组织对教学事故的认定与核查。
15. 审核任课教师的工作量,并计算课时费。
16. 组织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报名及信息审核工作。
17. 负责组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
1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职责
1.负责拟制教务管理规程。
2.负责组织选课,编制学期开课计划、学期课程表;每学期上课前一周下发至各教学部门及任课教师。
3.负责拟订学校教学校历。
4.负责管理、维护教务管理系统。
5.负责调度全院教学场地(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的使用。
6.负责与教务处实验中心协调做好实训(实验)室教学安排;负责各专业实习及实习基地建设的工作。
7. 负责教务管理文件归档工作。
8. 教学计划和课表临时变动时,经教务处长批准,做好调、停课工作并负责下达通知。
9. 负责校内及社会各种考试;制定考试日程表,组织学校各种考试的试卷审定、印制、考场安排、监考教师分配等各项考务工作。
10. 负责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学期总评成绩、学年总评成绩、毕业成绩的核定、统计和管理,组织安排学生补考、重修工作,为学生升留级、毕业提供依据,报学生处备案。
11. 做好学生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学习成绩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12. 负责收集、整理教师试卷分析、实习实训报告并做好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实践教学科职责
1. 及时掌握上级有关实践教学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有关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
2. 配合实训中心和各院(部)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 组织安排全校各专业的实习,检查、督促各系实习工作的执行,协助、检查、督促各系专业实(见)习工作的组织安排、执行。
4. 负责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安排和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工作。
5. 负责全院职业技能培训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6. 负责全院职业技能证书的考工和证书发放。
7. 协助各系组织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工作,对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教学类比赛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8. 负责实践教学工作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先进等工作。
9. 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建档、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0. 负责实践性教学的有关数据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11. 开展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发展规律。
12. 完成处领导随时交办及处属其他科室需要协办的工作。
继续教育部职责
继续教育部在学院教务处直接领导下,按照以往明确的做法大致如下:
1. 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种活动及会议,并及时汇报、请示相关工作。
2. 应该参加省、市考试院组织的成考、自考相关会议。
3. 按时组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报名及交费确认工作。
4. 根据成考录取和自学考试报名情况及时组织辅导班和开课计划。
5. 经常与省、市考试院、联办学校联系,按时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6. 协助财务处办理计划外学生的交费及退费等事宜。
7. 按时整理、上报成考学生、自考学生的毕业材料,确保学生准时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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