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入口(含地址电话)

院校 / 院校地址 2023-10-20 19:04:14

吉林大学教务处官网地址、联系电话是多少,具体在哪栋楼?

吉林大学教务处官方网址登录入口:http://jwc.jlu.edu.cn/,办公电话:0431-85166993,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鼎新楼A区,邮编:130012,邮箱:jdjwc@jlu.edu.cn。

吉林大学教务处官网

吉林大学教务处官网地址入口为:http://jwc.jlu.edu.cn/。该官网是学校重要的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之一,提供了广泛的教育服务,包括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课程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学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学生和教师都可以通过教务处官网进行选课、查询成绩、申请退选、办理学籍等服务。此外,教务处官网还提供了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和发展方向。教务处官网还提供了教学动态、考试通知等方面的信息,让师生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动态和教育政策。

吉林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和地址

办公电话:0431-85166993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鼎新楼A区,邮编:130012

邮箱:jdjwc@jlu.edu.cn

科室
办公电话办公地点电子邮箱
综合科

0431-85166993

0431-85166417

鼎新楼A302

jdjwc@jlu.edu.cn

jdjwc@jlu.edu.cn

教学运行科

0431-85167623

0431-85166415

0431-85168962

鼎新楼A340

jwzz@mail.jlu.edu.cn

jwzz@mail.jlu.edu.cn

jwzz@mail.jlu.edu.cn

专业建设科0431-85166874鼎新楼A342

zyjs@jlu.edu.cn

学籍管理科

0431-85166783

0431-85166427

鼎新楼A338jwcxjk@jlu.edu.cn
教学研究科

0431-85166422

0431-85166873

鼎新楼A312jxk@jlu.edu.cn
实践教学科

0431-85166784

0431-85168023

鼎新楼A334sjk@mail.jlu.edu.cn
信息化管理科0431-85167170鼎新楼A336
合作培养科0431-85166253鼎新楼A318jwchpk@jlu.edu.cn
拔尖人才培养科0431-85166785鼎新楼A316bjk@jlu.edu.cn
质量评估科0431-85153819鼎新楼A314zlpgk@jlu.edu.cn

吉林大学教务处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本(预)科教育的总体规划,制订并监督落实学校本(预)科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具有学校全局性和导向性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负责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2.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科生招生工作总体规划;负责制订并公布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负责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3.负责本科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开展全校教学改革立项、教学奖励等工作;负责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专业论证工作。

4.负责本(预)科生教学运行管理,对教学资源进行整体调配;组织开展开课、选课、考试、评卷等工作,负责成绩管理和教学检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负责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组建和联络学校督学队伍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组织开展教务管理人员培训。

5.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制订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课程评估、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等;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其它专项评估;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本科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提出教学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预)科生学籍注册及管理、学业预警管理;负责本科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及管理;负责审批和处理转学、转专业、退学以及因考核成绩原因的学籍变动;负责指导本科生的按专业类培养和专业分流;负责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申报审批和管理;组织开展以获得学分为任务的本科生校际交流和国际交流;组织推荐本科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7.负责本科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组织教材选用与征订;组织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8.负责本(预)科生实践教学管理,制订实践教学计划,协调本科实验教学和实习教学;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条件建设;负责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和学术竞赛等政策制定和统筹指导。

9.负责提出本科教学经费的总预算和下拨方案;组织开展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搜集、整理并传递国内外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信息。

10.负责教学委员会、特别渠道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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