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学籍、考试、评奖、学位授予等教学事务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和枢纽。本文将为您介绍宿迁学院教务处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职责等相关信息。
宿迁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squ.edu.cn/,该网站是学校教务处的官方网站,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管理信息和服务。学生、教职工和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该网站获取到相关信息和服务。
办公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行政楼4楼,邮编:223800
邮箱:jwc@squ.edu.cn
职位 | 姓名 | 职责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点 |
教务处处长 | 陆海霞 | 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分管教师教育科、综合科。 | luhaixia76@126.com | 行政楼410 |
教务处副处长 | 王凤侠 | 主要负责专业、课程、教材、教研教改、教师发展、产教融合、教学考核等组织与管理工作,分管教研科。 | 550141612@qq.com | 行政楼419 |
教务处副处长 | 石鲁生 | 主要负责日常教学运行、排课、选课、考试、学籍、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实践教学、实验室、实践基地、教学经费预算等组织与管理工作,分管教务科、实践科、考试中心。 | 17021@squ.edu.cn | 行政楼417 |
学生、教师和家长需要咨询教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与教务处取得联系:
教务处联系电话:0527-84204212
传真:0527-84201565
科 室 | 办公室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综合科 | 421 | 仲 燚 | 84202343 |
413 | 沈海燕 | 84201565 | |
教研科 | 419 | 王海峰 | 84204212 |
高 采 | 84202681 | ||
刘金莉 | |||
单 昌 | |||
教务科 | 421 | 闫 伟 | 84204088 |
殷胜利 | 84202691 | ||
张莉平 | |||
考试中心 | 邱 菊 | 84204088 | |
胡晓云 | |||
实践科 | 413 | 李 敏 | 84201565 |
孙军慈 | |||
教师教育科 | 410 | 周莲芳 | 84205667 |
马艳艳 |
通过电话咨询可以更加方便和快捷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是学校与师生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
(一)综 合 科
1.负责教务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公文的写作和报送工作;
3.参与组织教务处主办的各种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负责教务处对外接待、联系、会议通知及信息反馈等相关工作;
4.负责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的发放及上报工作;
5.负责教务处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6.对教务处文件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及归档;
7.协助处领导做好对外联络接待与交流工作;
8.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检查及落实;
9.负责教务处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教 研 科
1.负责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2.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工程教育认证;
4.负责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基 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课程建设和教材选用及建设工作;
7.负责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审核;
8.负责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教学大纲的审核;
10.负责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各类学科竞赛、教学评奖评优等工作;
11.负责各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12.负责教师教学研究工作;
13.负责教师培训工作;
14.负责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建设工作。
(三)教务科
1.负责教学运行管理;
2.负责开课计划(含公选课)的下达与审核;
3.负责全校课表管理;
4.负责理论教学工作量统计管理;
5.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6.负责学生学历学位管理;
7.负责学生成绩管理;
(四)考试中心
1.负责我校考试相关管理文件的制(修)订;
2.负责校内各项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3.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6.负责教师资格证面试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研究生入学考试、美术类高考的组织与管理;
8.负责专转本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9.协助其他部门相关考试组织工作;
(五)实 践 科
1.负责制定本科教学和实验实习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并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实验室、校内外实践基地等实践教学资源的规划、论证、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计算年终教学考核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6.负责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7.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的制(修)订;
8.负责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审核,负责教师实践类教学业绩审核;
9.负责高等学校实验室、国家状态数据库等平台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10.负责教务处网站维护;
11.负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等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2.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六)教师教育科
1.负责聘任师范生校外实践导师,组织安排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和教育研习工作;
2.负责师范生信息采集工作,对国家和省教师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3.组织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4.组织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考核和比赛工作;
5.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和免试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维护和推进师范生UGS三方协同培养机制,包括三方会议组织、教育实践基地更新、教师互派、教师实践等工作;’
7.负责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修订等工作;
8.负责全校语言文字类活动、比赛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9.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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