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教务处官网地址、联系电话是多少,具体在哪栋楼?
南昌师范学院教务处官方网址登录入口:http://jwc.ncnu.edu.cn/,联系电话:0791-83866064,办公地址: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瑞香路889号(昌北校区) 正德楼2层、致知楼1层,邮编:330032。
南昌师范学院教务处官网地址为:http://jwc.ncnu.edu.cn/。该官网是学校重要的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之一,提供了广泛的教育服务,包括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课程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学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学生和教师都可以通过教务处官网进行选课、查询成绩、申请退选、办理学籍等服务。此外,教务处官网还提供了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和发展方向。教务处官网还提供了教学动态、考试通知等方面的信息,让师生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动态和教育政策。
联系电话:0791-83866064
办公地址: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瑞香路889号(昌北校区) 正德楼2层、致知楼1层,邮编:330032
综合科(教材管理)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件 | 办公地址 |
胡五生 | 0791-83976371 | 1149257251@qq.com | 正德楼201室 |
赵 伟 | 0791-83892303 | 694379100@qq.com | 致知楼101室 |
教学运行科(教室管理)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件 | 办公地址 |
陈 银 | 0791-83898960 | 285264553@qq.com | 正德楼219室 |
程福成 | 0791-83898960 | 3434583052@qq.com | 正德楼219室 |
方 梅 | 0791-83892303 | 793185889@qq.com | 致知楼101室 |
教学研究科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件 | 办公地址 |
陈丹阳 | 0791-83826892 | 985843682@qq.com | 正德楼220室 |
学籍信息科 |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件 | 办公地址 |
孙韩琼 | 0791-83866064 | 953401347@qq.com | 正德楼202室 |
教学质量科 |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件 | 办公地址 |
魏建松 | 0791-83812683 | jason@ncnu.edu.cn | 正德楼204室
|
谢 丹 | 0791-83812683 | 3257271@qq.com | |
实践教学科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办公地点 |
涂丹芹 | 0791-83898506 | 724632752@qq.com | 正德楼218室 |
教师培训科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办公地点 |
徐新仁 | 0791-83898506 | 2208215680@qq.com | 正德楼218室 |
实验实训科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办公地点 |
尚含乐 | 0791-83898506 | 296378352@qq.com | 正德楼218室 |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运行与管理的业务部门,是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保障教学正常秩序、掌控教学工作状态、推动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专业与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管理部门,在校长、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组织编写、审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工作实际,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校专业建设工作。
3.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学校课程建设工作,重点是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等一流本科课程和特色课程等建设。
4.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发展需求,开展教材建设。
5.组织全校日常教学工作,安排好各个教学环节,协助各院(系)解决师生在教学、学习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6.做好普通话测试、英语四六级、学位英语、计算机等各类考试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和各类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
8.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9.组织全校实践教学管理,包括:学科竞赛、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实(见)习工作等建设与管理;
10.组织全校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做好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立项、过程监测和结项、成果验收工作。
11.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工作。
12.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评奖、表彰和师生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13.负责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的培训工作。
14.协助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开展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工作。
15.做好全校教学场地、实验实训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16.组织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师范类专业认证等工作。
1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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