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综合评价招生发挥了高校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给考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升学渠道。
综合评价招生,简称“综招”,是为深化高校招生改革体制,满足高校特殊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需要,打破传统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而提出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综合评价是由试点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在高考基础上通过高校的评价体系 (初审、笔试、面试考核等),选拔出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特色的优秀学生,该类招生最大的特点是基于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部分地区还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综合总分,最后按照综合总分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
简单点说,综合评价招生就是学校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进行录取。这是一种能以低分进入名校的绿色通道。
综合评价招生和普通招生最大的区别在于:高考成绩不再是选拔的唯一标准!不再是一考定终身!
综合评价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一般规定高考成绩不得低于50%,剩下的是高校的笔试面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这两项。
只要其他两项够优秀,即使高考成绩差一点,也是有博名校的机会的。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低分数线20-30分是有机会被录取的,甚至有的考生低了50分。
综合评价招生冲破了“一考定终生”的禁锢,实现了对考生的知识、技能、能力等智力素质和思想品德、意志毅力、兴趣特长、协作精神、社会实践能力等非智力心理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全面而有个性的评价。综合评价招生发挥了高校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给考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升学渠道。
综合评价招生有利于建立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有利于人才结构多样性选拔,有利于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充分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同时兼顾学生专业爱好和专业潜质。分类考试人才培养多元化,综合评价改变一考定终身,多元录取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发挥特长充分展现各高校自身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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