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第二批本科及预科院校网上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6、8月9、8月11日开展。届时,云南省招生考试网将第一时间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发布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
云南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会对未完成的计划和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相关征集志愿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省官方最新发布的各批次征集志愿计划通知。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我的志愿”栏目内(https://gk.ynzs.cn,以下简称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一)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要填写《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录取后,须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只有签订了“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学校方可为考生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原始志愿填报阶段,考生要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申请书。征集志愿阶段,前期已填写申请书的考生无需重复填写。前期未填写申请书的考生,选择网上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要在志愿提交后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申请书,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内上传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扫描件(应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方可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申请书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由确认点在填报志愿系统内上传。
(二)考生应在确认完成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并核对所填志愿。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