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教务处官网登录入口(电话)

院校 / 院校地址 2024-07-11 21:14:29

长江大学教务处官网登录入口:https://jwc.yangtze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一楼104室、武汉校区教学办公室(管理中心一楼),联系电话: 东校区:0716-8060117、武汉校区:027-69111025。

长江大学教务处官网登录入口(电话)

长江大学教务处是中山大学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之一,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学校的教学工作,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长江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职责等相关信息。

一、长江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

长江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是:https://jwc.yangtzeu.edu.cn/。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政策,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运行、教学建设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本科生招生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工作。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全处职工按照学校办学定位与目标,践行“尊重学生、尊敬学者、尊崇学术”办学理念和“凡事三有”治校方略,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打造一个特别能战斗的集体和优秀的教学管理团队,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致力于一流本科建设。

二、长江大学教务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教务科办公地点: 东校区行政楼一楼104室、武汉校区教学办公室(管理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东校区:0716-8060117,武汉校区:027-69111025

邮编:434023

三、长江大学教务处各科室的职能

教务处现设有教务科、教学研究科、考试与信息化中心、实践教学科、教师发展中心、学籍管理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生信息服务中心、教材科、招生宣传科、招生录取科、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等12个职能科室。

教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与修订学校教务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协调落实教学任务安排,审核教学计划执行及教学任务安排情况,组织课表编排工作;

3.组织与管理本科学生的选课工作;

4.负责全校本专科生教师调课、停课、补课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各校区教务管理工作,保障全校日常教学运行;

6.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

7.负责校历编制工作;

8.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教学研究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专科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规划;

2.负责制定、修订学校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的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学校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和调整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专业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验收工作;

6.负责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实施;

7.负责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的立项申报、评审和验收工作;

8.负责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全校通识选修课程的申报与审核;

9.负责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管理与评审验收工作;

10.负责各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组织重大教学成果的培育、研究和推广工作;

11.负责各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推荐与评审;

12.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教材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材建设相关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各学院教材选定后的审核组织工作;

3.负责全校教材使用计划的制订、教材的征订、采购与入库工作;

4.负责教材的发放与库房管理;

5.负责学生教材帐目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6.负责学生教材帐目管理工作;

7.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与修订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实践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调度以及质量考核工作;

3.负责各级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4.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实践教学经费的核拨,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工作;

6.负责省级优秀学士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

7.负责师范教育实习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计算机上机任务的下达、组织与管理工作;

9.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与修订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考试的报名信息汇总及考务组织工作;

3.负责国家大型考试的数据库建立、维护和数据处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考场巡视工作;

5.负责考试违纪学生的资料整理工作;

6.负责全校各类考试证书的发放工作;

7.受理和安排学生试卷复查等相关工作;

8.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与修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负责成绩库的维护、学生成绩管理,以及学籍库建立、维护、更新、学籍信息的统计工作;

3.负责本专科学生的学籍处理和学籍异动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主、辅修毕业资格的审核及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

5.负责学生主、辅修成绩管理和查询、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开具与学生学籍、学生成绩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6.负责毕业班各类成绩清理、归档工作;

7.负责组织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8.负责本科生学业警示组织工作,负责学籍方面咨询解答;

9.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与管理,做好教务管理信息的发布工作;

10.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建立,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

2.研究制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学院教学质量与状态评估与检查工作;

3.负责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以及教学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5.负责各类教学事故的调查、取证、认定、处理与通报;

6.负责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等校内外各类教学评估与评价、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7.负责学校教学奖励的评选和表彰奖励工作;

8. 负责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教师教学情况的考核;

9.组织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建设,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10.定期编发《教学工作简报》,开展对外宣传报道;

11.协同学校其它部门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

12.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学生信息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与修订学生信息管理、注册管理和证书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与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运行、学士学位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各类学生基本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和发布;

4.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的信息修改工作;

5.负责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核对工作;

6.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年注册工作;

7.负责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学籍、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

8.负责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制作与发放;

9.负责普通本、专科毕业生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10.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工作;

1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换届、会议组织和会议记录工作,组织学校各类学位数据的统计与上报;

12.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长江教学论坛”的筹备、组织和宣传工作;

2.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及慕课)的立项申报、评审和验收工作;

3.组织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4.提供教师培训与咨询服务;

5.负责教师发展专项的立项申报、管理与评审验收工作;

6.组织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

7.组织“教学名师”的评选、宣传;

8.负责本科室各种资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9.负责教务处综合管理工作。

招生录取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2.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编制及上报;

3.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的制定与发布;

4.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录取及与各省(市)招办的联络工作;

5.负责组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7.负责对生源质量和新生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

8.负责招生办公室接待、电话咨询等日常事务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宣传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的拟定和执行;

2.负责优质生源基地的建设;

3.负责各学院招生宣传管理的考核工作;

4.负责驻校招生宣传指导及组织实施;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规划制定与实施;

2、负责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制定工作;

3、负责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

4、负责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培训工作;

5、负责创业实验班招生、教学与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立项、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工作,负责省级、国家级项目的推荐工作;

7、负责全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省赛、国赛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8、负责创新创业讲坛、创业路演等创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9、负责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的申报、建设、运行、管理及评估工作;

10、负责大学生创业企业注册、税务、财务、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工作;

11、负责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培育与孵化项目的申报、评审与实施工作;

12、负责大学生创业的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创业专项项目申报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13、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评审与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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