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官方网址入口为:http://www.ybvtc.com/jwcnet/,联系电话:0433-2216296,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朝阳川西部新城,邮编:133000。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学校重要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是学校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管理部门,也是学校领导在教学业务方面的参谋机构。教务处在校长及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学校教学行政管理、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管理及科研学术管理等职能。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以及职责等相关信息。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www.ybvtc.com/jwcnet/(教务处网站),可以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快速访问。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入口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选课、查成绩、查询课表、申请毕业等操作。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朝阳川西部新城,邮编:133000
学院电话:0433-3586166
招生电话:0433-3251616 0433-3271616
联系电话:0433-2216296、0433-2215850
教务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对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对教学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其职责范围是:
专业开发与建设
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院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院级专业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院级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部级重点(试点、示范)专业的推荐工作。
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制定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编制及修订原则。
2、负责审核各系、部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核。
3、负责编辑出版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
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1、教学任务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每学期各系(部)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限选课和专业限选课)的教学任务。
(2)负责组织公共课及专业基础课类别的界定。
(3)负责审核、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各学期全院教学任务书。
(4)负责审核教师的任课资格。
2、选课
(1)负责认定和审核全院公共选修课的开设及任课教师的安排。
(2)负责全院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安排、审核、汇总及公布。负责审核公共选修课的退、改选工作。
3、课表编制
负责全院的课表编排、印刷和发放。
4、负责课程、上课地点的调度工作。
教学督导检查
1、负责检查各系(部)开学准备情况及学期初教学运行情况。
2、负责组织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4、负责检查各系(部)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5、负责对收集到的教学反馈信息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整改。
6、负责组织系(部)制定教学管理和总体教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各系(部)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并认真检查评估工作。
8、对学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种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进行督导并提出咨询意见。
9、对各级各类考试进行监督、检查,为严肃学院考风、考纪提供指导。
10、针对教学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和研究,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学生成绩与学分管理
1、负责全校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计算机汇总和归档。
2、负责学生毕业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工作。
3、负责补考学生的成绩录入、审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
5、负责对各系(部)上报的学生获得其它学分的认定与记载工作。
考试
1、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期末考试:负责编制全院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等课程的考试安排表,协调监考教师的落实并下达各系(部);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2)负责试卷印刷、保密及发放工作。
(3)负责缓考的审批及缓考、补考、二次补考的考试组织与安排工作。
(4)负责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指导各系(部)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
(2)负责全院试题库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将各系(部)上交的试题库、试卷库及A、B卷的存档。
3、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
负责核实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处。
4、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试卷交接要列出清单,要有完整、周密的交接手续,保证试卷的保密性;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装订保管完整,至少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后二年。
课程建设
1、负责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
2、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
3、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院级精品课程的评估。
4、负责省、部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实践教学
1、负责学院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
2、负责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报告)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实验、实习和实训教学大纲的审核。
4、负责各类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含实习基地)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5、负责组织全院毕业设计(实习报告)工作的实施、检查、评估工作,并对各系(部)上报的相关教学文件及资料进行审核。
6、负责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审核。
教材建设
1、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负责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3、负责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确保各学期教材的到位率和按时发放。
4、负责对各系上报的教材征订单进行审核。
5、按照学院教材采购办法进行教材订购。
校企合作办学
1、负责全院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协调、组织和统计汇总工作。
2、组织系部协助乙方企业制定有关的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安排教学任务。
3、定期检查校企合作办学的效果和问题,及时反馈。
教学档案及其它
1、根据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2、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
3、负责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工作。
4、负责学院校历的编制工作。
5、配合人事处完成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工作量的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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