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hcc.edu.cn/,综合科电话:0451-86673207,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9号 国际大厦601,邮编:150069。
哈尔滨剑桥学院教务处是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负责学校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建设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下面是哈尔滨剑桥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以及职责等相关信息。
哈尔滨剑桥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hcc.edu.cn/(教务处网站),可以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快速访问。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入口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选课、查成绩、查询课表、申请毕业等操作。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9号 国际大厦601,邮编:150069
学生、教师和家长需要咨询教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与教务处取得联系:
校办:0451-86615651
招生热线 :0451-86615811、866158
部门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处长办公室 | 国际大厦 601 | 0451-86615659 |
副处长办公室 | 0451-86637935 | |
教务与教材科 | 0451-86673207 | |
实践教学与考务科 | 0451-86667867 | |
学籍管理科 | 0451-86673207 | |
综合科 | 0451-86673207 |
通过电话咨询可以更加方便和快捷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是学校与师生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订及修订工作,并督促执行。
3、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4、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包括专业设置、新专业申报、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等。
5、落实五育并举,组织学院实施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工作。
6、负责教学研究工作,落实OBE理念。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管理,以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推荐、奖励和推广工作。
7、组织课程建设,包括一流课程建设、课程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
8、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规范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9、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包括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10、教学运行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和功能拓展工作。
11、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包括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的管理和建设等工作。
12、考试管理,组织安排各种类别考试的考务工作。
13、学籍信息管理、新生复查、转专业、转学、学业警示等工作。
14、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包括学位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制作、发放,及信息上报、注册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部署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科室及人员 | 工作职责 |
教务与教材科 | 一、负责每学期校历的制定工作及教学日常管理,包括教师临时调停课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课表相关工作。包括各学期全校课表制订、统计及运行;课表运行中的调整备案工作;提供各类检查所需课表工作; 三、负责教室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全校各类教室的宏观管理、调度及统筹分配;各单位教室的协调使用,确保教学需要;督促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多媒体教室借用的办理; 四、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工作,一流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新建专业等专业建设与管理,组织专业动态调整; 五、负责加强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六、负责组织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及管理工作,监控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管理; 七、负责学校教学工作会的组织; 八、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专业申报平台和师范类专业认证系统平台的管理; 九、负责师生教材的日常管理,做好教材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校网络课程学生选课、开课和日常管理; 十一、负责全校通识选修课的开课申请、任务安排、运行与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课程建设,包括一流课程建设、课程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 十三、负责组织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安排、教务管理系统教学任务录入安排与审核; 十四、负责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组织实施及日常教学质量监控; 十五、负责教学日历收集及检查工作; 十六、负责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 十七、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工作; 十八、负责教学改革等相关项目工作的组织与验收工作; 十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实践教学与考务科 | 一、负责全校的实验室、实训基地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二、制定或修订实践教学有关规章制度; 三、实践教学的计划、安排、组织和实施、检查、监督、考评工作。实习基地规划、组织、协调、建设、监督、管理与使用; 四、制定学校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监督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与实施情况,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工作; 五、负责实践教学信息、整理和分析、数据上报; 六、负责全校实践教学总结、经验交流; 七、制定或修订考试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组织实施校内外考试,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九、组织考试质量检查,及时通报考试违反纪律的处理情况和协助做好处分学生的工作; 十、组织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组织试题库建设; 十一、组织试卷命题审核、试卷印刷和安全管理; 十二、学生成绩审核,学位预警、评优成绩审核、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 十三、组织成绩维护管理,指导教学单位和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和统计分析; 十四、组织试卷保密室建设和合格证到期验收换证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学籍科 | 一、负责制定或修订学校的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相关制度,完善学籍学历管理、学位授予流程工作; 二、负责新生分班、学号编制,入学资格复查,学籍注册,新生自查等工作; 三、负责在校生学年注册,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办理,学生数据更新工作; 四、负责毕业生信息核对,图像采集,毕业生身份复核,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制作具印、核发,学历注册,学位备案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结业转毕业办理,在校生学籍信息修改,毕业生学历信息勘误等工作; 六、负责毕业证明办理,在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开具工作; 七、负责学籍学历、学位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八、为相关部门提供学籍学历、学位数据,学生人数统计工作; 九、组织、协调相关的教学比赛;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科 | 一、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二、负责做好处内各科室间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三、负责做好教务处与校内其他部门的联系工作; 四、负责做好教务处与校外各部门的联系与接待工作; 五、负责草拟、下发教务处的工作计划、总结、通知、文件等材料;收发、存档学校有关部门所需的各种材料; 六、负责全处办公用品、耗材、设备的购置工作; 七、负责全处人员的报账、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务处网站的维护与更新; 九、负责部门用章管理工作; 十、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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