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普通类专科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高职(专科)批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10日8时开始至8月10日12时结束;高职(专科)批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13日8时开始至8月13日12时结束。届时,辽宁省招考办将第一时间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会对未完成的计划和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志愿前,请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中认真阅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须知》。各高校(专业)的选科要求、报考资格、体检要求、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备注和有关政策规定。
志愿填报系统会在截止时间准时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考生在规定时间,可打开浏览器直接输入https://gkzy.lnzsks.com/,进入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s://www.lnzsks.com/)的“网报中心”进入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物理学科类专业或历史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和有序志愿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