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肥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含地址电话)

院校 / 院校地址 2023-08-10 17:50:06

合肥学院教务处官网地址、联系电话是多少,具体在哪栋楼?

合肥学院教务处官方网址登录入口:https://www.hfuu.edu.cn/jwc/,办公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合肥学院 32幢3楼,联系电话:0551-62158062(实践教学科),邮编:230000。

一、合肥学院教务处简介

合肥学院教务处是合肥学院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之一,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学校的教学工作,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规范化。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科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订及修订工作,并督促执行。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专业建设,包括专业设置、新专业申报、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建设、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等。

四、负责落实五育并举,组织二级学院实施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管理,以及本科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推荐、奖励和推广工作。

六、负责组织课程建设,包括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课程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

七、负责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规范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以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八、负责实施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指导各学院开展双元制高等教育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九、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包括招生政策制定、章程制定、计划编制、专业选考科目编置、宣传和录取,以及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十、负责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包括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十二、负责本科教学运行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和功能拓展工作。

十三、负责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包括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智慧教室)设备的管理、维护、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科生学籍管理、学业申请、学籍异动工作,以及学校考试中违纪考生处分及解除工作。

十五、负责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包括学位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制作、发放,以及学士学位信息档案整理及信息上报、注册工作。

十六、负责辅修专业管理和“第二校园经历”校际交流工作。

十七、负责制定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十八、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信息上报、证书制作与发放等工作。

十九、负责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共同承担施特拉尔松德孔子学院的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合肥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地址

办公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合肥学院 32幢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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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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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办公电话

教务科

0551-62158061

实验室建设和安全管理中心

0551-62158065

教学信息化管理科

0551-62158063

实践教学科

0551-62158062

教学建设科

0551-62158064

处办公室

0551-62158118

三、合肥学院教务处各科室的工作职责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教务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教务处印章管理和开具介绍信工作。

三、负责教务处日常文件、档案管理,以及报刊、杂志征订,信函收发与传阅工作。

四、负责教务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稿工作。

五、负责教学管理文件汇编、教学简报组稿编印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处职工考勤及津贴填报等工作;负责教务处勤工助学学生安排、考勤和补助填报等工作。

七、负责处内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和日常行政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

八、负责组织制定年度教学预算工作。

九、负责处室网站管理及维护工作。

十、负责组织落实语委办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信息上报、证书制作与发放等工作。

十二、负责教务处对外(处外、校外)接待、联系、协调及信息反馈工作;以及处内各科室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运行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依据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编制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运行课表。

二、负责根据教学执行计划及寒暑假安排编制学校教学日历。

三、监督教学按计划运行,调度教室资源(调停课、活动借用教室等)。

四、负责组织校级考试(学院统考),编制考试日程表。

五、负责学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等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六、负责处理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异动(专业调整、编下等)工作。

七、负责处理学生的各类学业申请(如审核缓考申请、监督各教学单位办理补修、重修等)。

八、负责多媒体教室(包括录播教室、智慧教室等)建设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九、负责对学校考试中违纪考生的处理、解除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学校学业预警工作。

十二、负责对接全校师生本科教材的供应、验收并协同相关部门监督教材发放等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量统计及理论学时审核工作。

十四、负责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学信息、工作量审核工作。

十五、负责状态数据库相关教学信息数据的填报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教学研究与建设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修)订,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专业建设,包括专业设置(新建和撤销)、一流本科专业和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等。

三、负责组织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基础材料模板。

四、负责组织本科专业升级改造、特色专业和“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等专业类项目的建设、申报、评审和推荐。

五、负责组织本科教材(讲义)的编写、审核、出版、印制和管理等。

六、负责组织自编本科教材的评优,以及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申报、评审和推荐。

七、负责组织实施本科课程建设,包括一流本科课程、课程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

八、负责组织校级智慧教学平台线上课程建设,负责省级、国家级智慧教学平台线上课程建设、推荐和推广应用。

九、负责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网站建设和更新。

十、负责组织制(修)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组织课程思政教学竞赛,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各二级学院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校级立项和省级及以上项目推荐,以及各级项目的建设、经费拨付和年度检查验收。

十三、负责组织本科教学成果奖、名师新秀申报、评审、校级立项和省级及以上的推荐和推广。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的建设、申报和推荐。

十五、协助校教学委员会组织会议、开展宏观教学调控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践教学规划和实践教学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组织编写及修订实践教学大纲等实践教学文件;制定(修订)学校各类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三、负责全校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规范管理及审核实践教学工作量。

四、指导并检查各学院的综合性、创新性、设计性实验开展情况。

五、负责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管理,上级部门的抽检工作,评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组织协调各学院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各类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七、督促并检查各学院的实习基地落实情况和学生实习情况。

八、负责实践教学信息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全校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信息化管理科(学位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务管理系统和学业自助打印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应用功能的拓展和完善,以及教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备份。

二、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排课、评教、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及成绩录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全校课程选修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三、负责本科生学籍管理、学业申请和学籍异动等工作,包括新生电子注册、老生学年注册、毕业注册,成绩更正、课程置换、学生学籍证明的出具及管理、学生主动申请退学事务处理、学籍异动系统处理等。

四、负责组织协调本科毕业生的图像采集、校对及管理。

五、负责毕业生毕业审核、学历管理中的学历证书制作及发放、组织毕业生学籍档案归档汇总、审核及归档工作。

六、负责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文件制(修)订。

七、负责学校与学士学位相关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以及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及调整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校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的申报工作。

九、负责学士学位管理中的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制作及发放、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和学位服的统筹配置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的申请、审核与办理工作。提供辅修第二学位网上报名、教学组织和管理等技术支持。

十一、负责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省市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社会需求、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各类招生计划。

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各类招生章程。

四、与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对接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落实执行工作、录取工作。

五、完成“专升本”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六、做好招生数据分析及招生工作材料归档工作。

七、组织开展各类型招生宣传工作。

八、做好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及维护工作。

九、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十、做好“第二校园经历”校际交流工作。

十一、做好辅修专业管理工作。

十二、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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