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登录网址入口(电话)

院校 / 院校地址 2023-10-08 18:22:12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登录网址入口为:https://jwc.whpu.edu.cn/,处长电话:027-83912913,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邮编430023)、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36号(邮编430048)。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是在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研讨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大学教学过程的规律和特点,对教与学双方进行有效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的官网入口和联系电话,并简单介绍教务处的职能和作用。

一、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官网入口为:https://jwc.whpu.edu.cn/(教务处网站),可以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快速访问。学生、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该入口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选课、查成绩、查询课表、申请毕业等操作。

二、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联系方式

常青校区: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邮编:430023

金银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36号,邮编:430048

学生、教师和家长需要咨询教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与教务处取得联系:

    处长(沈汪洋)办公电话:027-83912913

    副处长(张双德)办公电话:027-83956179

    副处长(陈西曲)办公电话:027-83956179

    副处长(陈国良)办公电话:027-83956179

    接待/接访电话:027-83955620

通过电话咨询可以更加方便和快捷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是学校与师生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

三、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下设教学运行科、学籍管理科、考试管理科、教学研究科、教材科、实践教学科、实验室与设备科7个科室。

科室

岗位职责

办公室

教学运行科

1.负责学校教学任务的执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课程安排、日常教学调度、教学秩序的检查工作;

2.教师教学进度与计划表的收发;

3.负责综合教务系统的升级、建设和维护;

4.负责学生选课的组织协调;

5.负责各种教学运行数据的统计汇总;

6.负责教务网站建设;

7.教务档案管理、其它日常性工作。

213

学籍管理科

1.负责在校学生毕业资格的认定,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与管理;

2.负责在校学生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申报与认定,学位证书的制作、发放与管理;

3.负责处理学生学籍异动,咨询专升本、双学位、转专业等;

4.负责在校学生学业成绩审核、成绩管理、学生证补办。

211

考务管理科

1.负责全校学生各类考试的组织安排、考务管理;

2.负责考试试卷审查、印刷、与分发工作;

3.负责全校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日常管理、分析及查询;

4.负责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06

教学研究科

1.负责拟定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新专业和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立项申报及其项目管理工作;

2.组织优秀多媒体课件评选;

3.负责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汇编;

4.负责制定各学期教学计划,并协同教务处有关科室实施教学计划;

5.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审批和汇编;

6.负责学校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及其项目管理工作;

7.组织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国家、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

8.负责全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管理工作;

9.组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国家、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

212

实践教学管理科

1.制订学校有关实践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重点推进各院(系)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及其质量的提高;

3.根据全校实践教学情况拟定实习经费分配方案,报处长审定后实施;对全校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协调、检查、总结,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国及全省组织的数学建模、电子竞赛、机械设计创新大赛、英语竞赛等学科竞赛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5.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与实验教学有关的各种报表的呈报工作;

6.组织制订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指导书、质量标准等工作。

213

教材科

1.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教材编写、选用和审核工作,明确各类教材选用标准和程序,严把教材编写和选用审核关。

3.负责组织优秀教材、规划教材、教材建设奖等项目申报立项和评选推荐工作。

4.负责组织本科生每年春、秋两季教材征订计划的制定工作。

5.负责集中订购教材的发放,协助财务处做好集中订购教材费的结算工作。

6.负责教材订购委托供应商招投标有关事项,协助招投标办组织、实施教材订购委托供应的招投标工作及每年签订合同书等具体工作。

7.负责教材使用情况统计、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

8.其他教材相关工作。

2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

1.组织制订学校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
2.组织学校教学、科研设备验收。
3.对学校重大教学、科研设备加强监管,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与开放共享,并组织使用效益评价。
4.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5.
负责组织制订学校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院(部)根据自身特点与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实验室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6.负责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与院(部)实际需求,实施实验室设置、调整、评估的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及院(部)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7.负责实验室条件、环境的改善与保障。

8.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及督查。
9.负责实验室各类数据的统计、归档及年报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实验技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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